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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位纠纷引关注 相关方面回应处置进展

  记者从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竹园社区了解到,该起纠纷事件所在的宝能城市公馆于2012年12月通过规划审批,建成后共有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和公寓共1701户,规划地下停车位共计2127个。该项目开发商为宝能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物业服务企业为宝能集团下属的深圳吉祥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宝能公馆分公司。此次纠纷的源头在于宝能地产在出售公寓时附赠车位使用权,通过“买公寓赠车位”方式共赠出324个停车位,并在《车位使用权赠与合同》中明确了附赠停车位号码,而赠出的停车位大部分集中在住宅垂直投影的地库。住宅业主对此意见较大,认为地下停车位属于无线门铃全体业主共有。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宝能城市公馆商品房住宅业主、公寓业主和开发商、物业公司长期存在停车位使用权纠纷,并曾引发司法诉讼。针对宝能城市公馆停车场存在开放车位数量、位置、出入口、公寓固定车位等问题,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办曾多次会同区住建局、信访局、香蜜湖派出所等单位召开协调会,要求宝能地产、物业公司予以整改。

  6月4日,宝能城市公馆公寓业主张某某(女)与住宅业主庞某某因地下二层B2-464车位使用发生纠纷,庞某某认为自己停在公共车位上,但张某某认为该车位是开发商赠与自己的固定车位,双方产生争执,引发业主围观。该起纠纷可视对讲事件因张某某声称可以调来“50辆宾利车”等说法引发强烈舆论反响。

  针对网传信息,香蜜湖街道办和视频中涉事多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些视频中显示的所谓“劳斯莱斯”品牌汽车并非当事车辆;庞某某所开车辆品牌为路虎,张某某所开车辆品牌为宾利;部分网传视频中倒地的男子则是一名围观的住宅业主韩某某,曾在现场与张某某发生口角;庞某某为深圳一家私营企业负责人,并非网传的“国企高管”。

  针对车位使用权问题,此前已有业主就宝能地产附赠停车位行为的合法性提起诉讼。福田区人民法院2021年12月23日判决原告败诉,认定开发商签订《车位使用权赠与合同》未侵权。其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均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的方式约定。而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附件中补充约定,未列入共有建筑面积分摊部分如车库、车位等所有权和收益权均属于卖方,卖方有权自主确定上述物业出售、出租或附赠。依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出具的宝能城市公馆项目《房屋建筑面积总表》和《公用建筑面积分层汇总表》,地下车库未列入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局于2015年8月12日为宝能城市公馆项目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土建许字ZS-2015-0023号)上备注:停车位2127个(公用160,自用1967)。

  针对事件中暴露的停车位使用权纠纷问题,记者了解到,目前,香蜜湖街道办正在会同政法、规划、住建、司法等部门,督促宝能地产、物业公司继续优化方案,与业主进行充分沟通协调,推进化解纠纷。

  针对网传信息中提及的张某某为“国企书记夫人”一事,深圳市国资委7日发布情况通报表示,该部门高度重视并成立工作专班,经核实,网传信息提及人员为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兼任监事会主席张晓中。经民政部门核查和个人事项报告核对,张晓中于2017年离异后未再进行婚姻登记。经工作专班核查,暂未发现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涉事张某某(女)及其名下企业有经济联系和业务往来。通报同时表示,如后续发现张晓中存在其他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张晓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其与张某某于2021年9月经人介绍发展为情侣关系,宝能城市公馆公寓和涉事车辆均是女方资产。张某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则表示,她在与张晓中相识前已购买宝能城市公馆公寓和涉事车辆,车位为购房时开发商赠与。网传的“婚宴照片”为两人2021年10月举办的确定情侣关系仪式时所拍。

  张某某表示,“50台宾利车”为纠纷过程中情绪失控下的气话,“觉得很羞愧”。纠纷当事人庞某某也对此事表示歉意,并希望事情依法依规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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