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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谊兄弟王忠军、王忠磊收到监管机构警示函

  中新社北京6月2日电 (记者 陈康亮)中国A股上市公司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谊兄弟)2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忠军、王忠磊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的警示函。

  警示函称,王忠军、王忠磊作为华谊兄弟的实际控制人,在2009年10月30日至2021年12月20日期间,二人持有的公司权益比例由34.41%下降至23.74%,累计变动比例10.67%,其中因2015年8月14日华谊兄弟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累计权益比例减少7.54%;2015年11月24日至2021年12月20日,因二人主动增减持、公司回购注销股份、股票期权行权等导致累计权益比例减少3.13%。在权益变动比例达到5%时,二人未按规定停止买卖公司股份并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直至2021年12月22日,二人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警示函称,王忠军、王忠磊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二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二人要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语音呼叫对讲门铃对讲华谊兄弟公告表示,实际控制人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将严格按照浙江证监局的要求积极整改,尽快提交整改报告,并将以此为鉴,充分吸取教训,持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认真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则,完善内部控制,提升信息披露质量,进一步强化公司规范运作意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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